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应当提供哪些证据?
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应当提供的证据包括: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明;提交相关财产证明材料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调解不成的,应当进行调解。关系确实破裂,调解不成的,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不良习惯,屡教不改的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,双方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
如果被告因离婚纠纷不出庭会发生什么情况?
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阜宁县律师提醒,我国法律规定,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,除非不能表达意愿,否则仍应出庭;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,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。被告人经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四条
被告人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离婚纠纷案件通常需要多次开庭?
离婚案件通常只开一次庭。一个案件??只有一次开庭,开庭后即作出判决。并没有说开庭后会开庭。如果法院不判决离婚,则将再次提起诉讼。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条
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公开听证的,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、案由、听证时间、地点。